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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需要满足的环境条件

更新时间:2018-04-25      点击次数:600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在0.4kV低压配电系统中,用于检测TN-C-S、TN-S及局部TT系统中的剩余电流、温度等有关电气火灾隐患产生的电气参数,当被保护线路中监控装置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能发生报警和控制信号,以便消除剩余电流引起的电气火灾隐患。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采用RS485总线进行通讯,可以与其它监控报警器、监控单元或监控主机联合组成火灾监控系统,可根据用户需要选择集中总线型的信息管理模式或功能分区型的信息管理模式。适用于智能楼宇、高层公寓、宾馆、饭店、商厦、工矿企业、家重点消防单位以及石油化工、文教卫生、金融、电信等领域,符合GB 14287.2-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2部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及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安装和运行》的标准。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备适用环境:
  工作温度:-10℃~+55℃
  储存温度:-20℃~+70℃
  相对湿度:≤95%不结露
  海拔高度:≤2500m
  污染等级:Ⅲ级,安装类别:Ⅲ级